领取个人养老金单独按3%计算个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命由我不由天2022-11-06  228

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领取个人养老金单独按3%计算个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人民币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

1、提前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后,携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件、医保卡、缴费凭证等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去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同时将账户卡号提供给社保机构。

5、审核通过后,在社会保障局基金审核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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