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躺车库被碾身亡 司机被判无罪

借酒温书2022-11-06  310

导读:去年九月,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张巨海驾车入库时,张某被碾压身亡。事后,张巨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羁押365天,被公诉。近日,汤阴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认定张巨海不构成犯罪。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所谓过失犯罪,是指…

去年九月,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张巨海驾车入库时,张某被碾压身亡。事后,张巨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羁押365天,被公诉。近日,汤阴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认定张巨海不构成犯罪。

清洁工躺车库被碾身亡 司机被判无罪

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所谓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某种危害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导致危害后果发生。

而“应当预见”又包含了有预见能力和预见义务两个层面,而预见义务又建立在能够预见的基础之上。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呢?主要应当从行为发生时的环境、行为人的职业、行为人的知识背景等多方面考虑,不能因为张三能够预见,就认为李四有预见义务。

有了前述分析之后,我们就可以回到张巨海的案件中了。

事情发生在车库通道内,在一般人看来,车库通道就是用来行车的,而不是供人行走的,更不是供人休息的场所。

再加上事发地是视觉盲区,所以,张巨海驾车入库的时候,无法预见有人会躺在通道内休息,法律也不能强人所难。

因此,张巨海主观上并没有过失,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汤阴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另一个问题是,张巨海是否应当对张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受害者也不是故意的,就承担不超过损害10%的责任。

所以,尽管张巨海不构成犯罪,仍然需要以10%为限,承担赔偿责任,汤阴法院认定张巨海要承担60%的责任。

当然,对张巨海来说,因为在判决无罪之前,被错误羁押了365天,他有权提出国家赔偿。找谁赔呢?由于批捕决定是检察院做出的,所以,张巨海应当向汤阴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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