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村民在自家土地上投毒的案件,他因毒害其他九只羊而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缓期两年执行。由此,“9只羊因在家中投毒玉米粒被判缓刑”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据介绍,2021年2月,杨某因自家种药材,经常被羊踩踏啃咬,并拿出浸泡过农药的玉米粒撒在地里。杨某把写有“小心有毒”字样的纸箱放在药田东、西两侧,以示警告。第二天,同村村民张某在那里放羊,9只山羊吃了有毒的玉米粒后死亡。
经鉴定,杨某家药田和死山羊胃内容物中玉米粒检出甲拌磷,甲拌磷为剧毒有机磷农药。9只山羊的评估值为13940元。案发后,杨某经传唤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23600元并取得谅解。洪洞法院判决杨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判决不公,认为村民赔偿死羊损失就够了,羊毁了庄稼就得赔钱吗?也有网友认为一码归一码,养羊人有责任照顾好自己的羊,但毒化地面也是不对的。
这个判断是否公正,我们来看看类似的例子。2022年7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了保护自己的田地不受老鼠侵害,将浸过老鼠药的玉米粒撒在其农田和田埂上灭鼠。该村农民的14只羊误食有毒玉米粒后死亡。
呼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终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两起案件相似,但判决结果为何不同?检方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因为张某某注射老鼠药是为了灭鼠,并不知道有人在附近放羊,不是为了他们。杨某投毒是因为药材经常被羊践踏吃掉。虽然毒死羊的后果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对中毒的主观认知是不一样的。所以,判断上是有区别的。
此外,法院判决杨某有罪,并不意味着牧民张某的合理行为得到认可。张某用药材喂羊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私有财产,但与杨某投放毒玉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完全不同。所以当地在通报中强调“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和不私刑打小偷是一个道理。
这也提醒有关部门,在加强普法的同时,也要采取和惩治“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样的刚性措施,从严处理类似的侵权事件,保护农民的私有财产,防止他们为了保护农作物而铤而走险。只有这样,法律的公正性才能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