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因孩子集体照露脸少起诉影楼 要求赔偿三倍服务费600元

凉生初雨2022-09-12  229

导读:去年6月,南通某幼儿园家委会代表就毕业季系列活动拍摄事宜,联系了一家影楼,并形成了服务合同。合同包括提供照片拍摄、视频、相册设置,价格为每人200元。家长已经同意并支付了费用。拍摄当天,很多家长全程协助。几天后,工作室把数码底片和视频发给了…

去年6月,南通某幼儿园家委会代表就毕业季系列活动拍摄事宜,联系了一家影楼,并形成了服务合同。合同包括提供照片拍摄、视频、相册设置,价格为每人200元。家长已经同意并支付了费用。拍摄当天,很多家长全程协助。几天后,工作室把数码底片和视频发给了家长。王女士下载了全部底片共计3014张,还下载了9分钟精选视频。家委会通知家长选片时,王女士以女儿外貌照片太少且相似为由,没有选片,也没有做舞台布景和写真集。

宝妈因孩子集体照露脸少起诉影楼 要求赔偿三倍服务费600元

王女士觉得,服务合同第二条规定的“200-300张底片”,应该是指每个孩子有200-300张外貌照片,而女儿的外貌照片只有50张。强化书中的40-60张照片也应该是每个孩子的个人照片,而不是和同学的照片放在一起。王女士认为影楼存在欺诈行为,遂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退还200元摄影费,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三倍服务费600元。

庭审中,影楼辩称,200元套餐的底片已给原告,服务已提供给原告。影楼曾让王女士筛选照片,对方以照片数量不足为由未能制作相册。关于服务合同第二条“200-300张底片”,王女士误以为是每人200多张,应该是全班200张照片的总数。事实上,她给出的否定远远不止200个。考虑到王女士对拍摄效果不满意,没有进行选片和跟进,影楼主动退还服务费60元。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服务合同“200-300张底片”和“40-60本精编书”内容之争,首先是由于涉案拍摄合同是发给家长群的,故针对的是全体学生家长,而非原告王女士。其次,毕业季定制摄影服务不是一对一的服务,而是全班几十个参与摄影的同学集体摄影。再者,考虑到后续相册制作所需照片的种类和数量,相册只有1-3页是学生的个人照片,其余都是集体照,符合毕业季集体摄影的目的。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服务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致使王女士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要求工作室退还全部拍摄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还认为,本案中,影楼未将虚假情况告知对方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王女士仅以对方未履行合同为由主张三倍赔偿,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据此,通州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该案作出一审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王女士的诉讼请求;鉴于影楼主动返还60元,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应予允许。

展开全文

为您推荐


本文地址: https://www.5ichongqing.com/read-6445.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重庆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重庆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相关阅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