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因孩子集体照露脸少起诉影楼 要求退一赔三

岢岚异梦2022-09-13  300

导读:毕业照是学术生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纪念物。江苏南通一位宝妈在幼儿园组织的毕业季系列活动中,发现女儿拍的照片太少。她对此不满,要求影楼退还200元摄影费,并赔偿600元三倍服务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这起服务合同…

毕业照是学术生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纪念物。江苏南通一位宝妈在幼儿园组织的毕业季系列活动中,发现女儿拍的照片太少。她对此不满,要求影楼退还200元摄影费,并赔偿600元三倍服务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21年6月,王女士女儿的幼儿园在毕业季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幼儿园家委会代表与通州一家影楼协商,形成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提供照片拍摄、录像、相册设置等。优惠价是每人200元。父母同意在影楼拍摄,并支付了费用。

宝妈因孩子集体照露脸少起诉影楼 要求退一赔三

拍摄几天后,工作室把底片和纪录片视频寄给了家长。王女士一共下载了3014张底片,还下载了9分钟精选视频。此后,当家委会通知家长选片时,王女士以女儿出场照片太少且相似为由,没有参与选片,之后也没有再制作布景和相册。

王女士认为,服务合同第二条所说的“200至300张底片”,应该是每个孩子的样貌照片200至300张,而女儿的样貌照片只有50张。

另外,提炼到书中的四六十张照片也应该是每个孩子的个人照片,不应该和同学的照片放在一起。王女士认为影楼存在欺诈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影楼退还200元摄影费,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影楼赔偿三倍服务费600元。

法院影楼辩称,200元套餐的底片给了原告,已经向原告提供了服务,还要求原告对照片进行筛选。是因为原告认为照片数量不够,没有筛选,所以没有做相册。

关于服务合同第二条“底片200到300张”,原告误以为是每人200多张照片。其实应该是全班200张照片,工作室给的底片远不止200张。考虑到王女士对拍摄效果不满意,且未选片和制作后续影片,影城表示愿意退还服务费60元。

通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涉案拍摄合同是发给家长群的,是发给全体学生家长的,不是原告王女士的;其次,毕业季定制摄影服务不是一对一的服务,而是全班几十个参与摄影的同学集体摄影;最后,考虑到后续相册制作所需照片的种类和数量,相册中只有1至3页是学生的个人照片,其余都是集体照,符合毕业季集体摄影的目的。

目前,被告已向原告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拍摄、底片、录像等基本服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提供上述服务时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全部拍摄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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