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9日起,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改变了之前的金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提高到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提高到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2000元不变。当然,无责赔偿限额的比例也有所提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上升到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上升到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100元。
具体有哪些项目?
一、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害人家属支出的丧葬费。
4.残疾补偿
5.残疾辅助器具费
6.护理费用
7.康复费用
8.运输费用
9.受抚养人的生活费
10.住宿费
1.延误
12.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以上12项合计,如有,纳入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划分责任则不利;花费金额超过18万元的,需要以商业保险或事故发生方按比例赔付。
比如发生不构成伤残的意外,支付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构成伤残的,如果是十级,支付伤残赔偿金94132元(以山东日照为例),加上其他项目不足18万的,全额赔付,超出部分按比例赔付;如果构成9级伤残,轻残赔付188264元(以山东日照为例),明显超过交强险18万元的限额,交强险只赔付18万元,其余在商业保险或个人赔付。
二。医疗费赔偿限额18000元。
1.医药费
2.医药费
3.住院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
5.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
6.营养费用
7.化妆品费用
以上七项合计按18000元限额缴纳。费用超过18000元的,由商业保险或者行为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比如你出了交通事故,总共要产生1万元的医疗费用。因为交强险上限是18000元,如果不超过限额,10000元的医药费全额赔付。如果一共发生了5万元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交强险中1.8万元的医疗费用限额,那么这5万元中的1.8万元全额赔付,剩下的3.2万元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比如对方全责全赔;同等责任,那么32000除以2等于16000,那么对方支付18000+16000元医药费,最后对方支付34000元医药费,自己承担16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以上项目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赔偿限额和项目。以上损失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可以根据自己的花费进行物品分类。
当然,每个地区法院执行的标准不同,会影响赔偿金额。
例如,对于护理费,一些法院采用实际成本作为标准。此处法院适用护工每日120元的标准,适用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计算需要以当地法院为准。
比如有的法院以实际花费作为住院伙食补助的标准,而这里的法院适用的是每天50元的标准。不同地区适用标准不同,具体计算要以当地法院为准。
比如,营养费一项,有些法院采用实际花费为准,这边法院适用每日20元的标准,地区不同,适用的标准不同,具体计算时需要结合本地法院为标准。同时需要看伤者的年龄,这边一般超过六十岁,或者有医嘱才会有营养费支持。
但是,以上项目,比如死亡伤残限额18万里的12个项目,医疗费1.8万元里的7个项目,这些都是通用的
总之,若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律师可以在全国各地办理案件,特别是现在疫情期间,建议咨询法院所在地律师,这样对于相关项目的赔付标准会比较准确,更有利于与法官的沟通,更利于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