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一女子之前因为性格不合选择和男友分手,想着好聚好散,没想到随后收到的却是对方母亲记录的两人谈恋爱期间消费清单,足足有两张。
大额支出也就算了,连日常喝的牛奶、奶茶,吃的面条、月饼,用的沐浴露、洗发露,都一一被罗列在上面,赵女士快要三十岁了,从来没有碰上过如此斤斤计较的事情。更何况,在谈恋爱的时候,赵女士也送了男朋友不少贵重的物品,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拿回来。
女子表示:自己都气疯了,没想到这么奇葩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网友评论道,还好分手了,这也算是及时止损吧!要不然等以后结婚了,有这么个控制欲强的婆婆,加上这个妈宝的老公,这样的日子想想就窒息呀。
分手了男朋友要求还钱,如果是借款关系或者是彩礼,那应当返还。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的赠与,那女方有权拒绝返还。所以,在分手后男朋友要求还钱,是需要根据钱财的性质,来确定是否需要偿还。
男女朋友之间的日常花销
如果是男女朋友之前的日常花销,例如男性给女性买的衣服、化妆品等礼物,这些都属于赠与性质,即便是分手了,男性也是无权要求女性还钱。即便是男性日常给女性发的红包,如果没说明用途,基本也都是按照赠与来定性。即便男女朋友在分手后,男性将女性告上法庭,法院也不会判决女性还钱。
男性明确表示给女性的钱用来结婚
如果男性在给女性发红包或者转账时,明确表示钱是用来结婚的,那么这种性质的钱就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结婚的目的没有达成,那么赠与也就不成立,所以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的。但是女性收到钱后,将钱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可以进行一部分的扣减。普法
以结婚为目的,是指一方或其近亲属赠与另一方财物是为了使得恋爱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存在缔结婚姻的心理预期,且受赠方无相反证据证明其属于双方当事人日常人情交往范围;或者根据我国传统民俗和一般公众认知,赠与的财物本身具有缔结婚姻的特殊含义。
婚前给的彩礼
彩礼的性质与情况二非常类似,但是彩礼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那就是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那彩礼必须全额返还。不过男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给付的金钱是彩礼,或者女方承认是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