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被霸凌少年刺伤3人被判无罪 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解脱2022-11-17  387

导读: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

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湖南被霸凌少年刺伤3人被判无罪 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在吉首市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胡某以“小蒋和他所谓的‘女朋友’(小蒋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为由”殴打小蒋,孙某彬、胡某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法院认为,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案发以后,少年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了。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羁押了近11个月。

小蒋爷爷带着小蒋回到了老家上学,但因为羁押11个月学习已经落下,加上案件迟迟未有定论,给小蒋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小蒋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当地一所专科学校就读一段时间后,小蒋选择了辍学打工。目前,已经年满18岁的小蒋,在当地一家饭店做服务生。

小蒋爷爷表示,希望孩子的心态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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