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车祸600私了6天后大出血死亡 家属索赔30万获赔6万

挽弦暮笙2022-11-21  219

导读:2021年11月14日早晨7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李力骑着一辆没依法登记且机件不合标的摩托车,在路上与张勤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李力自觉伤情不重,便与张勤自行协商以600元私了后未报警即离开现场。就在当天晚上,李力感到身体不适前…

2021年11月14日早晨7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李力骑着一辆没依法登记且机件不合标的摩托车,在路上与张勤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李力自觉伤情不重,便与张勤自行协商以600元私了后未报警即离开现场。

就在当天晚上,李力感到身体不适前往蔡甸区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出手指骨折。当即,医生要求住院,但是遭到李力拒绝。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6天后,李力居然在家中突然死亡。其家属怀疑是之前车祸所致,逐前往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报警。

男子出车祸600私了6天后大出血死亡 家属索赔30万获赔6万

经鉴定,法医认为李力的死亡原因系在重度冠心病基础上,交通事故外伤后因慢性胃溃疡并消化道出血致大量失血而死亡。并认为案涉交通事故所致损伤与死者慢性胃溃疡并消化道出血存在轻微因果关系。后蔡甸区交通大队认定李力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张勤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2022年8月,死者李力的儿子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肇事者张勤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30余万元。

最后,结合案涉事故造成外伤的参与程度,蔡甸区法院酌定被告张勤赔偿责任范围为原告损失的10%,赔款5.9万元。该案依法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明确表示不上诉。

车祸私了后又出现问题,原过错方还有责任吗?

一般私了,签订私了协议书后,将不能追溯对方责任,但如果伤情特别严重的,可以去医院做鉴定,然后通过交警或法院进行再追溯,不过程序上会比较麻烦。所以要看情况严重性自己做决定是否有必要。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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