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已婚妇女袁某婚外怀孕,在出租屋内产下一男婴。她把男婴留在工厂门口,因为她觉得无力抚养他。
9月16日,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以遗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袁某作为男婴的监护人。
上海奉贤法院介绍,2020年10月,袁某在上海某出租屋生下一子。因为孩子是婚外收入,袁某觉得无力抚养。他于2020年10月6日深夜将男婴遗弃在上海奉贤某工厂门口,被工厂工人发现后报警。
公安机关接报后,及时将男婴送往医院救治。2020年11月,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将男婴送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以下简称福利院)。福利院接收男婴后,至今照顾得很好。
2022年1月,上海市奉贤检察院以袁某犯遗弃罪向上海市奉贤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奉贤法院认为,袁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负有抚养义务,但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袁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也可以自愿认罪,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2022年7月,福利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启动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干预的咨询程序。根据协商结果,福利院向上海奉贤法院申请撤销袁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福利院作为男婴的监护人。
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撤销托管资格的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男婴的亲生父亲无法联系,与袁某交往期间使用的“秦某贵”为化名,无任何个人信息,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安徽省霍邱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出具的《关于袁某的社会调查报告》显示,袁某的近亲属,包括袁某的父母和两个弟弟,均无抚养男婴的意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上海奉贤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袁某遗弃未成年子女,未履行监护职责,对新生婴儿无人监护、无人照顾,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他支持申请人和检察机关撤销袁某监护人资格的请求。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判决被申请人袁某某丧失男婴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福利院为男婴监护人。